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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宁“金乡大蒜”地理标志品牌价值达202.58亿元 同比增加20亿元
济宁“金乡大蒜”地理标志品牌价值达202.58亿元 同比增加20亿元
发布时间:2017-01-22 20:32

       2016年品牌价值评价活动中,“金乡大蒜”地理标志品牌价值再创新 高,品牌价值202.58亿元,同比增加了20亿元,品牌价值位列全国初级农产品类地理标志产品第8位 ,山东省第3位。

 

       金乡县是我国集大蒜种植、加工、出口、批发为一体的重要集散地,享有“世界大蒜看中国, 中国大蒜看金乡”的美誉。2011年“金乡大蒜”地理标志通过中国欧盟10+10地理标志互认,2014年 ,欧盟农业总司正式向总局确认,“金乡大蒜”等地理标志产品获准使用欧盟地理标志官方标志。 近年来,济宁检验检疫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把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切入点 之一,坚持主动融入和创新发展的原则,与金乡县政府签署联合备忘录,充分利用“中欧10+10”金 字招牌破解国外贸易壁垒,加强地理标志国际化运用宣传,积极推进“金乡大蒜”地理标志品牌价 值建设,有效提升地理标志产品的国际竞争力。

        2016年,在国际国内经济危机蔓延、出口形势愈加严峻的情况下,金乡大蒜出口70万吨、货值 11.64亿美元,货值同比增长83.9%,占全国大蒜出口总量的50%以上,出口遍及世界175个国家和地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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