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有什么异同?
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Agro-product Regional Public Brand,农产品地理标志是Agro-Prodduct Geographical Indication。
区域(regional)和地理(geographical)这两个词之间的区别不大,区域更强调目前的行政区划,地理更强调自然地理范围。现代化的农产品生产同时具有自然地理特色和区域化管理特色,但是在一些跨行政区域的农产品区域品牌管理中,区域化农产品品牌似乎更适应现代化大农业的品牌营销。比如:赣南脐橙、美国西北大樱桃、黄河鲤鱼,就是分别以区域、大区域、河流流域为品牌的地域范围。当然,这种情况并不多见,最常见的还是具有明确地域界定的品牌,比如黄山毛峰、富平柿饼、延庆国光苹果等。
主要的区别在于:ARPB和GI,一个是品牌(Brand),一个是标志(Indication)。按照现代传播学的概念,标志是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,而品牌的内涵和外延都要远远超出标志。其中,标志和品牌的最重要的区别是:标志是一种客观存在,而品牌是一种主观认可;或者用通俗的话讲:标志存在于产品的包装上,而品牌植根在消费者心中!所以品牌的意义,是远远高于标志的意义的。
地理标志已经是国家级的政府背书了,比起多如牛毛的“xx之乡”、“xx之都”、“xx之最”,无疑含金量更高。但无论是地理标志,还是之乡之都,如果只是停留在"被授予“阶段,意义其实不大。从标志到品牌,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!
地理标志是“历史人文世界、绿色生态世界、品质美味世界”的集成者,有着先天的优势,是打造区域品牌的主力军。如果一个地方的农产品已经获得了各种认证和地理标志,说明这种农产品的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是不错的,这对于打造区域农产品品牌是很有帮助的。这时,重点应该放在发掘该农产品的区域特色、产品特色和品牌传播、品牌营销、产品销售上,而不用再花太多力气去提升产品质量。
根据国外和中国的实践,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主角,往往是主产地的农产品协会。这样的协会由当地的农产品企业(包括龙头企业)、各个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其他相关企业组成,成为当地该农产品的最大生产者、加工者。这样的农产品协会既可以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品牌营销,又可以代表当地大多数农户的利益,应该成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拥有者和运营者。